我媽到我家來住,我要不要讓她出一部分伙食費呢

金榮老師,

我剛給我媽辦了美國親屬移民,我媽馬上就到我家來住,我要不要讓她出一部分伙食費呢?

十三年前我還在中國的時候,我剛結婚,買不起房子,就住在我媽本用來出租的房子裡,我老公當時沒工作沒收入,當時全靠老公家裡出生活費,我媽認為我嫁的這個老公沒用,還住在女方家的房子裡。說要我們出房租錢,要不就搬出去。後來我老公在別的城市找到工作了,也就搬出去別的城市租房子住了。13年前我媽 讓我出房租,雖然我沒有真的出房租,我也知道她這麼說是氣話,可是這氣話很傷感情的。

十三年後,我已經入美國籍在美國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而且已經買了房子,還給我媽辦理了親屬移民。我媽打算來美國白吃白住在我家裡。當然她剛來美國,沒有經濟能力自己租房子養活自己,只能靠我和我老公。她自己在國內有房租收入加上退休金差不多有五千左右,有一個在上大學的妹妹要養,所以她打算把國內的收入全部用在妹妹身上,到美國我這裡吃住就不花一分錢。

我媽偏心我妹,這個事實是從我妹出生就有了,這與我妹的身世有關。我妹出世後我媽就離婚了,我媽覺得我妹沒爸,覺得虧欠她,就有意偏心她。 當時我12歲,我媽怎麼就不想想,沒爸的人還不只我妹一個,我也一樣,雖然12歲沒有我妹那麼需要父母的照顧。
我媽離婚那幾年,我媽說過很多傷感情的話,比如不要我這個女兒呀,以後不管我這個女兒呀,等等,如今二十多年過去了,回頭看看,她當年說的都是氣話,她也沒有真的不要,也沒有真的不管,可是我還是個孩子,沒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她這樣嚇唬我,多少給我童年的心裡造成了陰影,童年的時候造成的心靈的創傷,在後來的二十年裡都沒有撫平。每每想到她曾經說過的那些傷感情的話,我的心就非常難受,難以釋懷。二十年前我還是個孩子,她說不要我這些類似的話,讓我有種被遺棄的恐懼。後來我結婚了,剛結婚那幾年,住在我媽的房子裡,我媽嫌棄我老公家窮買不起房子,加上我老公當時又沒找到工作,我媽又是照搬老一套,又是什麼不要我,不管我了,此時的我,翅膀已經初豐,已經能獨立了,只是覺得我媽說的這些話都是氣話,發瘋說的不理智的話,很傷感情。 這可能也是她離婚的一部分原因吧,她會說些非常不理智的,非常絕情的話, 把我爸給氣跑了。離婚後她一直在為此付出沉痛的代價。 她一直說可憐我妹沒爸,問題是她就是那個因為不理智一時說氣話導致我妹沒爸的那個始作俑者。如果她能理智一點,如果她能不說那些絕情的話,也許我妹就不會沒爸。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爸的小三上位了,正規軍被土匪打敗了。人的性格決定了命運,這句話用在我媽身上一點沒錯。衝動不理智的性格是永遠沒法改變的。


我不是我媽,我沒有我媽那麼衝動不理智,跟我媽相比我還是能夠高瞻遠矚的,從這一點來說,我不會跟她計較以前那些她說的氣話,我會讓她來白吃白住,也不會要她出伙食費。因為她來也會幫我帶帶孩子做做家務,即使她不幫忙,也不會問她要伙食費,家里人,什麼都算錢,傷感情。而且我也明白家務事,理不清,理還亂,一環扣一環,你想不傷感情,不讓這個家散掉,只能維持一筆糊塗賬。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水太清,魚就無法存身,要求別人太嚴格、苛刻,就沒有人能當他的夥伴。 我媽和我外公一家人都犯這個毛病,就是帳算的特別清,自己一點虧不能吃,結果怎麼樣,夫離子散,老公沒了,孩子也不管她。好在我是個明事理的人,我不會不管她。 要是遇到被她教育出來的和她一樣不明事理的孩子,真的就不管她。

但是我讓我媽白吃白住,不等於讓我媽偏心我妹,把國內的房子和錢全留給我妹,我媽這樣偏心縱容我妹其實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害了她。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授之於魚不如授之與漁,給她魚,不如教給她打魚的方法,讓她自己去打。二十年以來我媽對我的教育就是,不要我,不養我,靠自己。我也是生於憂患。我妹在我媽的偏心溺愛下,沒辦法生於憂患。只能讓她在進入社會以後去經歷磨練經歷憂患。換句話來說,如果我媽對待我妹能像20年前對待我那樣,不管,不要,不給錢,靠自己,對我妹的擇偶和就業有好處。我自己要養我自己的孩子,我能提供給我媽的僅僅限與白吃白住上,其它的在金錢方面我也幫不了我媽太多,而且我媽有5千收入,還有好幾套房子,也完全不需要我。我不是不願意提供白吃白住,而是我媽把我提供的白吃白住直接轉換給幫補我妹,這其實是害了我妹。救急不救窮。我妹不是說沒錢吃飯,如果是那樣的話,我就會幫。在我媽眼裡,我妹還在國內,經濟實力差,相對來講,比我這個在美國的窮。我媽想幫我妹,這個想法沒錯,但是一味的給我妹錢,不但不能幫到她,反而還害了她。能讓我妹擺脫窮的唯一辦法是靠我妹自己努力,一味的給錢只能起相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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