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杂谈』青岛市即墨的广大妇女被强制戴环

我老婆也是中国被强迫上环,
造成不明原因的腹痛,达几年,月经量过多,
我们去的都是广州的大医院,都是三级甲等,
小医院,民营医院我们信不过,

去广东省妇幼保健医院检查,算是广东省妇科病的权威了吧?
没想到这样的医院为赚黑心钱,说我老婆是宫颈糜烂,3度,
每次去都要做宫颈癌塞查,CT核磁共振,什么新技术,
做一次,250元,开了什么宫颈糜烂洗液之类50-80元一瓶,

后来我们去南方医院,是三级甲等大医院,
中国最高等级的医院啦吧?有一次说我老婆宫颈糜烂1度,
去过好几次,有一次说3度,有一次说2度,需要马上治疗,
花了不少钱,几百卖药,都不管用。

国内没有居委会计生办的证明,去医院是不给取环的,
我曾经怀疑过,上环和腹痛的关系,我去过医院要求取环,被拒绝。

后来,来了美国,妇科检查,根本没有宫颈糜烂!!!
在美国取环后,基本上没有腹痛的现象了,
同时,我们了解到,不明原因的腹痛,是由于金属环放置子宫内壁,子宫对异物的排斥引起宫缩造成的,
这种痛已经痛了几年了,直到到美国取了环,才消失。

中国环,是金属的放在子宫内壁,医生必须用钩子,旋转勾出,自己根本无法取出 ,
美国的环不是放在子宫内壁的,所以可以自己取出,美国的医生没见过这种中国的环,所以叫中国环,
现在,我们居住的地方,仍然是生一个孩子,必须上环,上2个孩子,必须结扎,
我们那里居委会,上环以后,每年查环4次,
如果少查环一次,罚款400元,
如果你不查环,不交罚款,就打电话骚扰你,
我们一般都老实的查环。

国内的医院黑心呀,
三级甲等大医院也一样黑心呀。
没有宫颈糜烂,偏偏说宫颈糜烂3度,3度就是最重的程度,
后来来美国检查,才知道,根本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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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杂谈』 青岛市即墨的广大妇女被强制戴环

作者:难为女子 提交日期:2009-3-12 20:18:00 访问:26741 回复:409
做中国人是光荣的,但是做中国人又是无奈的,更无奈的是做中国的女人。为什么?就因为如果你是一个已婚育的中国女人,你就必须放环,必须把一个异 物放到自己的身体里,每年还要去B超两次,不然你就不能移户口,不能找工作,居委会天天找你,给你全家断水断电回收分给你的土地,任何需要村委会或政府部 门出示证明的事情都不给你办,看看网络上很多很多的帖子,身为中国妇女我们坚决拥护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我们强烈反对这种野蛮暴力的计划生育手段!
为什么妇女不能决定自己的身体?
  
   从法律上来说,中国有许多法律都有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特别是妇女人身权利)的条文。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 公民,非经人民检察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 公民的身体。”《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 体”,“禁止用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卖淫嫖娼等犯罪行为”。
  
  那么,我为什么要提出本文这样的题目呢?其原 因是,我在不久前接到村委的电话,要求我去放环,我跟老公都是农村户口,我们已经生了一个女儿,按规定在农村我们够生二胎的条件,还有九个月我就够生二胎 的年龄了,但其实我并不想生第二胎,自己的精力有限,双方老人因为身体原因都无法帮我带孩子,现有的经济条件也不允许我去请保姆,重要的是哪个女人也不甘 心把洗衣做饭带孩子当成一生最高的事业来做。我们这里生完一胎一律强制上环,根本不能自己选择喜欢的避孕方式,就算是你在别的任何一家医院证明你的身体不 符合放环的条件,但是即墨妇幼不管这一些,凭目测即可决定你是否可以放环,宫颈糜烂二度也不给开不能放环的证明,这不仅是肉体上的痛苦,更是对人的精神的 摧残……我知道我们这个国家正在发展中,很多事情不能如意,我是一个普通百姓,没有社会福利,没有医疗保险,没钱没权,但我每天拼命工作,努力不让自己失 业,按章纳税,遵纪守法,相夫教女,可为什么计生部门要把我们这样一些弱女子像牲口一样对待,把异物强行塞入我们身体,根本不问一下我们愿不愿意?
   上环是指把宫内节育器放入子宫腔内,从而达到避孕目的。上环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一是出血。放环后短期内少量出血是由于安放避孕环时擦破了子宫内膜, 出血一般持续数日,血量不超过月经量,不需作处理。但部分妇女放置避孕环后,会出现月经增多,有的人经期延长,淋漓不净,有的人白带混血,量多,这是由于 避孕环刺激子宫内膜引起组织化学改变,产生局部凝血障碍所致。二是酸痛。放环后一部分妇女会出现下腹或腰背部的酸痛不适,这是因为放置于子宫内的避孕环对 子宫来说是“异物”,尤其是偏大或位置较低时,子宫为排出这个“异物”产生收缩,引起宫缩痛。三是异常怀孕。节育环只能阻止子宫腔内的正常怀孕,而不能预 防子宫外的异常怀孕(即宫外孕),所以,不可避免少数放节育环避孕的妇女发生宫外孕。
  
  也许对于大多数妇女来说,上环的负作用 并没有那么大,但对少数妇女来说,上环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据说就是因为中国妇女普遍上环,所以导致中国妇科病的发病率尤其高。那么,为什么计生部门一 定要她们上环呢?难道避孕措施只有上环这一种吗?对待犯罪分子,尚且不能实施肉刑,何况这些妇女并非犯罪分子,为什么不能让她们自己决定自己的身体,为什 么不能让她们选择自己的避孕方式呢?据我所知,现在有些地区的计生政策已经改变过去那种强制性的“一安二扎”,而实行“以人为本,自愿选择”的避孕节育措 施。那么,为什么现在青岛市即墨的计生部门抱着陈规不放呢?
  对超生的人重罚,我没有异议,但对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我们应该奖励才对啊! 诚然,我知道,我的反对无异于螳臂挡车,面对即将被断水断电的公公婆婆二位老人无助的目光,面对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他们,被回收土地无疑等于要了他们 的命,我,又能如何,不管是宫颈糜烂到几度,子宫又如何地拒绝强加给她的异物,我只能忍受,顺从。但还是不明白,做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合国美丽的青岛即墨市 的遵纪守法的公民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摧残!!!!刚才点发表被提醒属于敏感话题,不知道会不会被审核通过,但是,版主,请您体谅一下做为青岛即墨的女子的 我们的疾苦,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们无助的呐喊!谢谢!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187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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